發布時間:2025-10-20 17:15 信息來源: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目錄
第一部分 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研究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貫徹執行對外開放的有關制度辦法,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財政政策、土地政策等。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政策。牽頭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會同相關部門執行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組織申報并轉發下達中央、省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備案重大項目。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并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負責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國家、省、懷化市、洪江市等重大區域發展戰略。貫徹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長江經濟帶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統籌推進“一帶一部”區域發展。協調推進兩型社會建設。組織實施老少邊貧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等。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參與研究擬訂全市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協調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制定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
(八)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推動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負責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爭取對口部門政策資金支持,積極融入懷化國際陸港建設;推動臨港產業發展。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相關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解決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提出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建議并做好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地方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提出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全市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相關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監測能源發展狀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和消化創新,組織協調能源行業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廣應用能源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規劃能源重大建設項目布局,按權限核準、審核、申報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設項目。
(十四)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少數由縣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監測、分析市場價格形勢,組織實施價格總水平控制;管理國家、省、懷化市、洪江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
(十五)指導和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牽頭組織監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擬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六)協調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統籌協調、組織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與民營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重大問題。
(十七)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有關規定并監督執行。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宏觀調控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
(十八)研究提出全市戰略物資儲備規劃、全市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全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全市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十九)管理全市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負責全市儲備糧、棉行政管理。監測全市糧食和戰略物資供求變化并進行預測預警。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保障軍隊糧食供應。承擔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十)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所屬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二十一)根據國家、省、懷化市與洪江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全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二十二)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二十三)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有關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負責糧食收儲企業的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推進糧食產業發展有關工作。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二十五)承擔國防動員工作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導落實等職能,牽頭承辦國防動員建設管理和組織實施涉及各部門之間的協調落實工作;具體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聯合辦公室相關日常事務工作。
(二十六)貫徹執行國防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開展國防動員政策理論和重大問題研究,組織起草國防動員、人民防空、軍事設施保護等規范性文件。協同開展國防動員、人民防空、軍事設施保護等宣傳教育。
(二十七)牽頭擬訂全市國防動員、人民防空建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國防動員計劃、國防動員實施預案,指導城市防空襲方案制定。
(二十八)負責對接落實國防動員需求,檢查督導全市國防動員準備任務落實,協調推進全市國防動員重大項目和專項工程。協同軍事機關開展國防動員能力檢驗評估。
(二十九)指導開展全市國防動員潛力資源及裝備統計調查核查。根據政府授權,協調做好實施國防動員和民用資源征用與補償有關工作。
(三十)協調推進網絡信息、科技、裝備、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和新興領域等國防動員力量建設。協調推進全市國防動員領域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科技成果。
(三十一)統籌協調行業部門推進國防動員專業保障隊伍和群眾防空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建設,組織訓練演練,協助軍事部門指導城市防衛建設。承擔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斗爭。
(三十二)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管理和組織實施,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報和信息化、疏散體系建設。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建設、管理和監督檢查,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三十三)指導協調全市軍事設施保護工作。
(三十四)管理人民防空、國防動員等相關經費和資產。
(三十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在職責范圍內對發展改革、國防動員等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承擔市能源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日常工作。依據規定的職能職責,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與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聯合監管機制,共同做好相關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檢查下級部門和所屬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三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洪江市人民武裝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機構設置根據上述職責,設8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信訪、政務公開、機要保密、督查督辦、信息檔案、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內部審計、績效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管所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戰時負責組織協調動員實施和防空襲斗爭中傷員救護安置、烈士善后及干部隊伍補充、配備等工作。
2.固定資產投資股。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文件。執行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建議。負責組織起草園區發展有關文件。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市園區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提出推動園區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園區市場化改革。指導全市能源行業安全生產保障工作。承擔市能源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日常工作。協調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實施湘西地區開發戰略。
3.經濟社會發展股。提出利用外資、境外投資以及市內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及有關政策建議。綜合分析農村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統籌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牽頭負責全市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協調機制,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發展政策,推進產業政策協同。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跟蹤研判涉及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擬訂并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跟蹤研判社會事業發展形勢和風險隱患,綜合提出并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4.綜合改革規劃股。組織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形勢。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區域規劃和政策。對接落實國家、省、懷化區域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統籌推進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統籌協調國家區域功能區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提出并協調實施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服務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財政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并提出相關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權限初審轉報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債券。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動歸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領域信用信息,推動各級各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實行聯合懲戒,并按規定向社會公開。
5.法規和評估督導股(行政審批股)。組織起草有關文件;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承擔全市發展改革和國防動員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答復、行政應訴等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全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負責權限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事項核準和市級立項的工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改革創新,擬訂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的制度和方案并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組織協調行政許可事項的調研認證。負責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建立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監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實施本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有關工作。
6.價格管理股。研判價格形勢,監測預測預警價格變動,擬訂全市價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計劃,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負責實施低收入人群價格臨時補貼聯動機制。負責重要農產品價格調控。負責管理政府定價目錄內水、電、油、氣價格和管道燃氣、管道供水延伸服務,電動汽車交換電服務及相關設備材料等價格。組織擬訂和實施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承擔市政府管理的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制定和調整政府定價目錄內相關事項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執行省里制定和調整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參與電力、天然氣等能源體制改革工作,推進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負責指導價格認證、價格監測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成本工作法規和政策,貫徹執行省成本工作規程和制度。承擔國家和省、懷化市、洪江市安排的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承擔政府制定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相關成本監審工作。
7.糧食行業管理股。負責協調推進全市糧食產業發展有關工作。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糧食宏觀調控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流通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制定糧食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劃。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8.國防動員股。承擔經濟動員、人民防空、交通戰備、信息動員、裝備動員等國防動員工作綜合協調任務。承擔國防動員建設管理和組織實施涉及各部門之間的協調落實工作。具體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聯合辦公室相關日常事務工作,制定具體工作運行細則并承擔相關事務保障工作,管理聯合辦公室印章。組織編制國防動員實施預案,指導城市防空襲方案、預案和各種保障方案的制定、修訂并組織實施。負責人防工程的建設、竣工驗收備案、改造、拆除、報廢的審批和工程檔案管理。擬訂全市國防動員、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協同有關部門編制人民防空建設國土空間專項規劃。
局黨組按有關規定設置。
(二)決算單位構成。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只包括單位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2002.64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659.42萬元,減少24.77%,主要是因為人員變動,人員經費減少;公用經費的減少主要是日常經費及項目的支出。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2002.6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002.64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2002.6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64萬元,占99%;項目支出11萬元,占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002.64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659.42萬元,減少24.77%,主要是因為人員變動,人員經費減少;公用經費的減少主要是日常經費及項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002.6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減少659.42萬元,減少24.77%,主要是因為人員變動,人員經費減少;公用經費的減少主要是日常經費及項目的支出。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002.6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466.71萬元,占73%;國防衛生健康及教育類支出40.89萬元,占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46.5萬元,占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92.84萬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107.28萬元,占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糧油物資儲備支出48.41萬元,占3%。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921.84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002.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17.2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和改革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921.84萬元,支出決算為1466.7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9.11%,決算數大于(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為人員變動,人員經費減少;公用經費的減少主要是日常經費及項目的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39.61萬元,支出決算為292.8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9.7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異動造成的正常變動及死亡撫恤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66.16萬元,支出決算為107.2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2.15%,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異動及支付方式造成的正常變動。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45.75萬元,支出決算為40.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3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異動造成的正常變動。
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其他文物(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6.5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文化項目支出。
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款)自然災害救災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8.41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救災物資采購及糧油物資投入。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991.6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198.1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60.16%,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公用經費793.4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9.84%,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6.79萬元,支出決算為6.61萬元,完成預算的97.34%,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4.52萬元,支出決算為4.11萬元,完成預算的9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對“三公”經費支出進行了控制;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2.5萬元,支出決算為2.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4.11萬元,占62.18%,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2.5萬元,占37.82%。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4.11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89個、來賓465人次,主要是因相關業務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更新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5萬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466.71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356.81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了項目可研報告編制、公建中心工程項目建設、重點項目開工儀式、救災物資采購等各類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萬元,人數0人,開支培訓費0萬元,人數0人;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42.5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5.4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307.15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42.5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評價報告綜述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本級現有8個內設股室,8個二級機構。二級單位全部為非獨立預算單位。
內設機構:辦公室、固定資產投資股、經濟社會發展股、綜合改革規劃股、法規和評估督導股(行政審批股)、價格管理股、糧食行業管理股和國防動員股。
二級機構:市重點項目建設事務中心、市公共工程建設事務中心、糧食行業管理中心、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武陵山脫貧攻堅辦公室、價格調節基金辦、價格認證中心、價格信息監測中心、人民防空結建工作管理站。市發改局共有人員編制84人,其中行政編制12名、事業編制70名、后勤編制2名。年末實有人數79人。另有離退休人員63人。
(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規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內容、涉及范圍等
2024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包括局機關的收入、支出及專項經費安排情況。收入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等;支出既包括本機關基本運行的經費,也包括項目經費。本次部門預算為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本級部門預算。
1.收入預算,2024年收入2002.64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002.64萬元。
2.支出預算,2024年支出2002.6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1991.64萬元。
(1)2024年度部門整體支出規模為2002.6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991.64萬元(人員經費支出1198.19萬元,日常公用經費支出793.45萬元)。
(2)使用方向: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項目經費。
(3)主要內容范圍: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項目支出。
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管理及使用情況
(一)基本支出
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根據市財政局的相關規定,我局制定了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接待管理規定、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等相關制度;加強了資金的使用管理,堅持勤儉節約,反對奢侈浪費,按制度辦事,確保每一分錢都落到實處,每一環節都按程序進行,部門財務管理工作做到了細、嚴、實。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發放人員工資、津補貼及獎勵性支出、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報紙雜志費、郵電費、辦公場租、執法服裝購置費、業務招待費、車輛購置、維修和油料費、設備購置和維修費等。2024年收入數2002.64萬元,是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人員支出1198.19萬元,公用經費支出793.45萬元。
(二)專項支出
1.專項資金安排落實、總投入等情況分析
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資金11萬元,已全部安排落實到位。
2.專項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分析
2024年專項資金為11萬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基礎維修工作的支出。
3.專項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專項資金按照“量入為出、先存后用、節約使用”的原則,做到有計劃地使用,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運行。
三、部門(單位)專項組織實施情況
(一)專項組織情況分析
專項資金所有開支均按照我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資金的使用嚴格把關;專項資金的運行均按照我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和財政有關規定執行,各個專項資金使用和具體項目實施內容相符。
(二)專項管理情況分析
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基礎維修11萬元,由我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支付。
四、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績效評估業務工作指標完成情況。2024年,我局財政資金的使用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使用財政資金,確保人員支出,緊緊圍繞中心工作,保證了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工作經費不足,難以滿足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
二是在部門整體支出的資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預見性,在科學設置預算績效指標上還需進一步加強,使之更加貼合工作的實際。
六、改進措施和有關建議
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專業性強,建議財政部門進一步加強開展相關業務工作的培訓,組織開展部門之間、單位之間的經驗交流,加強對績效評價工作的指導,確保績效評價工作順利實施。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以及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是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24年度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二、2024年洪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決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