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2 09:31 信息來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管理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懷化市及洪江市有關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城市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給排水、污水處理、戶外廣告、城市照明、垃圾處置、市政基礎設施管理與維護等行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負責對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指揮協調、考核監督與績效評價。
(三)負責城市主次干道和區域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標準定額和行業規范。負責城區生活垃圾處置審批和管理以及垃圾處理場的管理。
(四)負責移交給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的市政公用設施、市政道路、路燈照明、城市橋涵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建成區市政基礎設施的一般性改造和擴建工作。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包括人行道)及公共場所因需要的臨時占用、挖掘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地下管網設施的監管工作,參與編制城區市政工程設施規劃、計劃和市政工程、路燈照明等項目竣工驗收和移交接收工作。
(五)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公園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規劃區古樹名木的保護和具體承辦古樹名木的移植審批工作。負責城區綠線綠章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內植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城市園林綠化行業標準和行業規范。
(六)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審批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給排水、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城市建筑垃圾傾倒、運輸、消納、處置審批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城市建成區內土地上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建(構)筑物的查處工作。
(十)負責編制城市市政維護管理方面資金年度使用計劃和申報工作。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及其它專項資金,檢查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依據界定的職能和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負責各項規費及有關專項資金的征收、管理、使用。
(十一)負責本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其職權如下:
1、行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
2、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城市公共區域的噪聲污染、道路揚塵污染、露天燒烤、焚燒秸稈落葉、燃放煙花爆竹殘屑污染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人行道和公共場地亂停亂放車輛、當路擺攤設點、堆物作業等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以及有照但不執行執照規定場地經營而進行店外經營、店外作業的商販的行政處罰權,對自產蔬菜和農副產品未進入政府指定地點銷售的行政處罰權;對戶外廣告設置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向城市河道和其它水域傾倒廢棄物和垃圾等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法制股、公用事業股、人事財務股、智慧城管中心。
(二)決算單位構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4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6567.7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594.31萬元,增長32.06%,主要是因為新增城區園林綠化養護、創文創衛市政設施建設維護、洪江市生活垃圾分類收轉運系統建設工程項目等預算追加,造成相關開支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6567.7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567.79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6567.7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46萬元,占19.97%;項目支出5256.32萬元,占80.0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567.7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594.31萬元,增長32.06%,主要是因為新增城區園林綠化養護、創文創衛市政設施建設維護、洪江市生活垃圾分類收轉運系統建設工程項目等預算追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454.9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518.55萬元,降低10.43%,主要是因為部分項目資金變更資金來源,造成統計口徑產生變化。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454.93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3.48萬元,占3.67%,衛生健康支出52.34萬元,占1.18%,節能環保支出532.36萬元,占11.95%,城鄉社區支出3566.56萬元,占80.06%;住房保障支出136.92萬元,占3.07%;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26萬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640.94萬元,支出決算數為4454.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8.69%,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16.32萬元,支出決算為119.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92%,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漲并產生補繳,產生差異。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統計口徑不一致,產生差異。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1.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單位病退人員死亡屬于不可預見性事件,由此產生差異。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4.62萬元,支出決算為3.8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3.12%,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出,產生差異。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3.49萬元,支出決算為3.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1.40%,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出,產生差異。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年初預算為61.8萬元,支出決算為52.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人員調出,產生差異。
7、節能環保支出(類)其他節能環保支出(款)其他節能環保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32.3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洪江市生活垃圾分類、收轉運系統建設項目屬于增資引項類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未納入年初預算。
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2296.88萬元,支出決算為993.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統計口徑不一致,產生差異。
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2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統計口徑不一致,產生差異。
10、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70.59萬元,支出決算為57.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統計口徑不一致,產生差異。
1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5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統計口徑不一致,產生差異。
1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265.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統計口徑不一致,產生差異。
1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7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統計口徑不一致,產生差異。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87.24萬元,支出決算為136.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資調資,產生差異。
1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災害風險防治(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2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統計口徑不一致,產生差異。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11.4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69.57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9.18%,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
公用經費141.8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0.82%,主要包括辦公費、咨詢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9.08萬元,支出決算為26.28萬元,完成預算的90.37%;與上年相比減少1.02萬元,降低3.7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三公”經費開支。決算數小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三公”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
2.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26.08萬元,支出決算為25.2萬元,完成預算的96.63%;與上年相比減少0.87萬元,降低3.34%。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26.08萬元,支出決算為25.2萬元。
主要是車輛加油、保險購買、日常維修維護等支出,完成預算的96.63%;與上年相比減少0.87萬元,降低3.3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厲行節約,進一步壓減“三公”經費開支。決算數小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三公”經費開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8輛,其中1臺為業務用高空作業車。
3.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3萬元,支出決算為1.08萬元,完成預算的36%;與上年相比減少0.15萬元,降低12.1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三公”經費開支。決算數小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三公”經費開支。2024年度共接待來訪團組15個、來賓98人次,主要是迎接上級對我單位各項工作的督導督查發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12.86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2112.8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2112.86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城鄉社區(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380萬元,支出決算為171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3.91%,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市清掃保潔管護面積,導致開支增加。
2、城鄉社區(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設施(項)。
年初預算為280萬元,支出決算為302.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8.16%,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安江城區路燈管護,電費開支增加。
3、城鄉社區(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環境衛生(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區園林綠化養護項目。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41.8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9.35 萬元,降低6.18%。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基本開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萬元;開支培訓費0萬元;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08.2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3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96.5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07.3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07.7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9.8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61.96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88.77%。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6%,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48.08%,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50.8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門(單位)共有車輛8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7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高空作業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十二、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組織對2024年度本部門(單位)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涉及項目7個,共涉及資金5256.3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3143.4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70.56%;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2112.86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10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總額的0%;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
(二)績效評價結果。一是績效自評結果。2024年度本部門(單位)整體支出全年預算數4300.94萬元,執行數6567.78萬元,完成預算的152.71%,績效自評得分96分,評價等級為“優”。績效目標完成情況:1、努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持續開展市容市貌秩序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執法能力,為創建國家級文明城市、全國衛生城市盡職盡責。
2、持續推進市政設施維護。保障城區53條主次干道共501390.39㎡人行道、雨水井蓋5767個、路燈4238桿6500盞及其他市政設施維護良好。
3、持續推進城市照明管理。保障城區主次干道49條,道路路燈4238桿,共6500盞路燈正常照明,完成城區路燈亮化保障覆蓋率100%。
4、持續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提升工作。保障20個鄉鎮、1個主城區的城鄉垃圾無害化處理正常運轉,提升人居環境,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感。
5、持續開展園林綠化提升工作。保障城區行道樹11315株、綠地面積744393平方米養護良好,持續改善城區生態環境,展現城市良好形象。
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年初預算與預算執行相差較大。原因是未能全面實行零基預算,每年預算在上一年度基礎上進行一定的增減,無法新增項目,造成預算不能全面體現真實需求,從而使得年初預算與執行預算相差較大;二是資產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對各項資產清查不夠及時。原因是各種歷史遺留問題造成資產清查自查困難,聘請專業第三方進行清查資金不足,從而造成該項工作推動困難。
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加強法規、制度學習,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基建財務制度》等相關法規、制度,提高單位領導對全面預算管理的重視程度,增強各級人員的預算意識,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沒有預算不得支出。做到決算與預算相銜接,切實提高部門收支管理水平,結合實際情況,完整、準確地披露相關信息;二是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條規定”,建立我局“三公”經費等公務支出管理制度及厲行節約制度,加強經費審批和控制,規范支出標準與范圍,并嚴格執行,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定期清查、清理各項資產及往來款項。
二是部門評價結果。
1、市政設施維護費項目全年預算數為300萬元,執行數為441.19萬元,完成預算的147.06%(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431.3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9.89萬元)。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使城區市政設施得到了及時地維修維護,有效地保障了城區市政設施情況的總體良好。
2、城區路燈電費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80萬元,執行數為320.72萬元,完成預算的114.54%(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40.7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80萬元)。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該項目使城區路燈亮化得到了有效保障,便利了人民群眾的出行。
3、城鄉垃圾無害化處理PPP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149萬元,執行數為2295.57萬元,完成預算的106.8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915.5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380萬元)。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使城鄉垃圾得到了及時地無害化處理,便利了人民群眾的生活,優化了人民群眾的環境。
4、城區園林綠化養護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60萬元,執行數為340.73萬元,完成預算的131.05%(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40.7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99.99萬元)。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使城區園林綠化得到了及時地養護,有效地保障了城區園林綠化養護情況的總體良好。
5、鄉鎮工作補貼項目全年預算數為30.48萬元,執行數為38.26萬元,完成預算的125.52%。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通過發放鄉鎮工作補貼,提高鄉鎮工作人員的生活水平,讓他們在工作之余有一定經濟保障,從而更加積極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推動了安江鎮城市管理工作的穩定發展。
6、2024年遺屬補助項目全年預算數為0.83萬元,執行數為0.8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為遺屬提供一定的生活補助,改善遺屬的生活水平直到遺屬有獨立經濟能力,彰顯政府與單位的人文關懷,穩定干部職工隊伍,提高隊伍的凝聚力。
7、非稅返還安排支出項目全年預算數為70.59萬元,執行數為324.94萬元,完成預算的460.32%。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使得城市執法能力不斷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得到不斷加強,城市市容市貌得到大力改善。
除專項資金以外的其他項目支出情況。包含各項項目前期工作經費項目26.92萬元、洪江市生活垃圾分類、收轉運系統建設工程項目532.36萬元、創文創衛市政設施建設維護項目194.35萬元、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轉運經費19.34萬元、《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及資源循環利用PPP項目》可用性付費項目600萬元、垃圾分類工作經費73.06萬元、一次性撫恤金及遺屬生活補助31.1萬元、生活垃圾填埋場監測項目16.96萬元。
(三)評價結果應用情況。從2024年度績效自評、部門評價結果來看,存在年初預算與預算執行相差較大的問題。下一步我單位將緊跟上級財政部門要求,全面落實零基預算改革,根據實際需求進行預算編制,優先保障“必需支出”和“重點支出”,提升預算績效管理質效。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4年度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一、基本情況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為洪江市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領域行政處罰權的工作部門。現設辦公室、法規股、公用事業股、人事財務股和智慧城管中心,現有編制118人,在職干部職工90人,退休人員11人。
(二)部門(單位)年度整體支出績效目標,本級專項資金績效目標、其他項目支出(除本級專項資金以外)績效目標
1、努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持續開展市容市貌秩序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執法能力,為創建國家級文明城市、全國衛生城市盡職盡責。
2、持續推進市政設施維護。保障城區53條主次干道共501390.39㎡人行道、雨水井蓋5767個、路燈4238桿6500盞及其他市政設施維護良好。
3、持續推進城市照明管理。保障城區主次干道49條,道路路燈4238桿,共6500盞路燈正常照明,完成城區路燈亮化保障覆蓋率100%。
4、持續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提升工作。保障20個鄉鎮、1個主城區的城鄉垃圾無害化處理正常運轉,提升人居環境,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感。
5、持續開展園林綠化提升工作。保障城區行道樹11315株、綠地面積744393平方米養護良好,持續改善城區生態環境,展現城市良好形象。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11.46萬元(人員經費支出1169.58萬元,日常公用經費支出141.8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6.7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2.3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995.4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6.92萬元。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八項規定要求,厲行節約,嚴格控制支出的要求。2024年“三公”經費年初預算為29.08萬元,支出合計26.2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5.20萬元;公務接待費1.08萬元,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3143.46萬元,含城區路燈電費、市政設施維護費、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PPP項目支出、城區園林綠化養護項目、除專項資金以外的其他項目支出1151.11萬元。
1、市政設施維護費:項目全年預算數為300萬元,執行數為441.1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431.3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9.89萬元)。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使城區市政設施得到了及時地維修維護,有效地保障了城區市政設施情況的總體良好。
2、城區路燈電費: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80萬元,執行數為320.7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40.7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80萬元)。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該項目使城區路燈亮化得到了有效保障,便利了人民群眾的出行。
3、城鄉垃圾無害化處理PPP項目: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149萬元,執行數為2295.5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915.5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380萬元)。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使城鄉垃圾得到了及時地無害化處理,便利了人民群眾的生活,優化了人民群眾的環境。
4、城區園林綠化養護項目: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60萬元,執行數為340.7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40.7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99.99萬元)。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使城區園林綠化得到了及時地養護,有效地保障了城區園林綠化養護情況的總體良好。
5、鄉鎮工作補貼項目:項目全年預算數為30.48萬元,執行數為38.26萬元。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通過發放鄉鎮工作補貼,提高鄉鎮工作人員的生活水平,讓他們在工作之余有一定經濟保障,從而更加積極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推動了安江鎮城市管理工作的穩定發展。
6、2024年遺屬補助項目:項目全年預算數為0.83萬元,執行數為0.83萬元。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為遺屬提供一定的生活補助,改善遺屬的生活水平直到遺屬有獨立經濟能力,彰顯政府與單位的人文關懷,穩定干部職工隊伍,提高隊伍的凝聚力。
7、非稅返還安排支出項目:項目全年預算數為70.59萬元,執行數為324.94萬元。該項目決策合理,依據充分,項目管理較規范,完成效果較好,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目的,使得城市執法能力不斷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得到不斷加強,城市市容市貌得到大力改善。
除專項資金以外的其他項目支出情況。包含各項項目前期工作經費項目26.92萬元、洪江市生活垃圾分類、收轉運系統建設工程項目532.36萬元、創文創衛市政設施建設維護項目181.37萬元、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轉運經費19.34萬元、《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及資源循環利用PPP項目》可用性付費項目270萬元、垃圾分類工作經費73.06萬元、一次性撫恤金及遺屬生活補助31.1萬元、生活垃圾填埋場監測項目16.96萬元。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2112.86萬元,作為城區路燈電費項目、市政設施維護費、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PPP項目、《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及資源循環利用PPP項目》可用性付費項目、城區園林綠化養護項目、創文創衛市政設施建設維護項目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資金支出的補充支出。其中:城區路燈電費項目支出280萬元,市政設施維護費支出9.89萬,城區園林綠化養護項目支出99.99萬元,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PPP項目支出1380萬元,《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及資源循環利用PPP項目》可用性付費項目支出330萬元,創文創衛市政設施建設維護項目支出12.98萬元,具體項目績效分析見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無
五、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無
六、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2024年,我局項目資金的使用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使用財政資金,保人員支出,保重點工作急需的支出,緊緊圍繞城管中心工作,大力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和創建國家級文明衛生城市工作,進一步加強城區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力度,堅持開展集貿市場綜合管理,使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得到進一步提高。(一)多措并舉,城管綜合執法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規范執法行為,實施“門前四包”制度,重點對“三占”“渣土”“燃氣”進行集中整治,2024年受理行政審批事項35件,辦理行政處罰一般案件75件,簡易程序81件,非稅入庫1098.81萬元。二是開展專項整治,拆除亂搭亂建148處、拆除違章建筑2786.82平方米,沒收華清學校男生宿舍樓1棟、查封懷化市振華學校教學綜合樓1棟。三是持續開展污染防治工作,累計巡查建筑工地300余次,黔城、安江辦理道路揚塵案件共28起,共處罰款397300元。四是開展“柔性”執法,全面取消占道鎖車,對占道停車,以勸導為主,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五是新增、移栽補栽綠化12091平方米。從2024年1月開始黔城、安江城區公共綠地交由第三方公司專業養護,建立了考核制度,確保黔城、安江城區行道樹11315株、綠地面積744393平方米養護良好,實現了城市綠化養護的專業性。六是新增路燈1115盞,更換路燈燈源651盞、確保黔城城區5742盞路燈、安江城區路3387盞燈安全有效運行,亮燈率在99%以上。七是加大市政設施維護力度,打通安江城區六中、沿河路勝利廣場斷頭路2條,新建公交站臺33座。修復人行道板5132.84平方米、井蓋破損209個,路面771平方米、防腐木455平方米、路沿石131米。八是抓好城鄉生活垃圾監管工作,2024年共清運生活垃圾約69111噸,餐廚垃圾2284.22噸,做到了日產日清,無害化處理率100%,垃圾清運率100%。九是全力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我局選送的作品“小分類,大環保”在2024年湖南省生活垃圾分類創新創意大賽中被湖南省住建廳、湖南省文明辦、湖南省教育廳等10家單位評為“優秀作品獎”。
(二)齊抓共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得到新提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特許經營權我局已移交我市創建公司,目前該公司正在建廠房和采購相關設備。對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我市生活垃圾日產量大約在二百噸,分布在安江和黔城兩個片區,安江填埋場還有十年的使用空間,黔城填埋場還約一年的使用空間。目前我們已經對黔城片區所有的日產約九十噸生活垃圾全部運送于芷江發電廠進行焚燒,生活垃圾焚燒率達到37%。
(三)堅守底線,保障城市運行安全展現新力度。一是開展城鎮燃氣安全集中排查整治。檢查發現燃氣安全隱患問題3起,立案處罰2起,責令整改1起,處罰8.7萬元。二是開展城區主次干道、農貿市場周邊、學校周邊等重點區域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全年勸離流動攤販1136人次,清理占道經營3200人次、亂堆亂放830處、處罰占道停車81輛次,勸導、警告占道停車1960輛次,為市民出行提供了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2024年獲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暨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工作先進集體稱號。三是對城區道路、窨井蓋等市政設施進行隱患排查整治。排查發現城市道路重大隱患一處,已整改完成一處、維修更換破損井蓋209塊。四是強化城區電力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城區照明設施、配電箱、線管等隱患進行全方位無死角排查,處理線路故障635處,排除線路安全隱患6580米。五是牽頭開展城市建成區屋頂棚架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樓棟460棟,發現樓頂搭建自居房棚架97處,發現安全隱患3處,下達整改通知書3份,責令屋主自行整改,現均已整改到位。六是加強戶外廣告招牌管理,消除安全隱患。2024年安江城區拆除廣告招牌285塊,拆除大型高空廣告牌8塊,拆除防盜窗31個。黔城城區拆除大型廣告牌13塊,拆除防盜窗280個。七是扎實開展鐵路沿線兩側高大煙囪、采用輕型材料搭建的建(構)筑物隱患問題排查工作,執法大隊每月對鐵路沿線兩側高大煙囪、采用輕型材料搭建的建(構)筑物隱患巡查3次,均無發現問題隱患。八是制定防汛、防冰災預案,開展防洪防汛應急搶險演練,采取機動巡查、定點值守、排查隱患、24小時值班等方式,抓細抓實各項防汛、防冰災工作,較好地完成防汛、防冰災各項工作任務。
(四)強化服務,執法服務水平實現新突破。一是全面推進隊伍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完善了《內部管理制度》,堅持用制度管理隊伍將城管局打造成一支“召之即來、來之即戰、戰之即勝”的政府應急隊伍,為優化發展環境工作夯實基礎。推行準軍事化管理,用軍人的規范、理念、意志、作風和紀律來錘煉隊伍,平時從列隊、執勤、隊容風紀等一點一滴抓起,養成了整齊劃一、令行禁止、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2024年我市城管工作被省住建廳評為“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表現突出單位。二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局領導帶頭參學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組織法律法規培訓4次,普法考試通過率100%。三是強化重要節日環境秩序管控。圍繞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要節日,通過錯時管理、機動巡查、定人定崗的方式,進一步強化“早、中、晚”時段的巡查密度,重點加大對主次干道、黔陽古城景區、農貿市場等周邊人員密集區域的管控,及時清理整治占道經營、流動攤點、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等現象,確保市容有序,為市民創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四是認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2024年,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案1件,辦理率、滿意率均為100%;辦理政協委員提案3件、微建議47件,辦理率、滿意率均為100%。五是妥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我局始終本著“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努力解決群眾投訴的各類問題,加強宣傳引導,2024年正面宣傳報道城管工作23篇,其中中央媒體2篇、省級媒體10篇。及時回復網信、12345市民服務熱線訴求和群眾對城管工作的各項意見要求,做好解釋工作,消除對立情緒,避免負面影響。2024年受理輿情處理件32件、市長熱線投訴件265件,信訪交辦件4件,辦結率均為100%。
(五)主動擔當,重點任務落實展現新作為。一是圓滿完成重大活動市容執法保障任務。圍繞省衛、省文檢查、新春走基層、懷化市傳統龍舟賽、高考、學考、新聞通年會、豐收節、旅發大會等重大活動,全方位加強環境秩序整治,營造良好環境秩序氛圍。在2024年1月24日衛生城市省檢中和11月29日文明城市省檢中,城管局所負責的市容市貌指標打分均高于周邊縣。二是助推旅發大會,舉全局之力,有序有力有效地推進了高速出口至安江農校隆平大道提質、溪邊路提質以及33座安江鎮公交站臺項目建設。旅發大會期間,對城內亂搭亂建依法全面拆除,規范廣告店牌的管理,對破損、舊的店招店牌統一進行拆除,發動商戶重新進行設計、安裝店招店牌近500塊,進一步美化了市容環境,規范了廣告招牌管理。同時加強“三占”問題的整治,提升“三化”管理質量,共清理死角垃圾500余噸,臨聘環衛工人200余人次,清洗馬路100余次,累計全員凌晨加夜班 30余次。同時臨聘150人在農耕文化旅游區清掃保潔19天,清運建筑垃圾1907立方。2024年12月被洪江市委給予記集體三等功獎勵一次。
七、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年初預算與預算執行相差較大。原因是未能全面實行零基預算,每年預算在上一年度基礎上進行一定的增減,無法新增項目,造成預算不能全面體現真實需求,從而使得年初預算與執行預算相差較大。
(二)、資產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對各項資產清查不夠及時。原因是各種歷史遺留問題造成資產清查自查困難,聘請專業第三方進行清查資金不足,從而造成該項工作推動困難。
八、下一步改進措施
1、加強法規、制度學習,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基建財務制度》等相關法規、制度,提高單位領導對全面預算管理的重視程度,增強各級人員的預算意識,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沒有預算不得支出。做到決算與預算相銜接,切實提高部門收支管理水平,結合實際情況,完整、準確地披露相關信息。
2、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條規定”,建立我局“三公”經費等公務支出管理制度及厲行節約制度,加強經費審批和控制,規范支出標準與范圍,并嚴格執行,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定期清查、清理各項資產及往來款項。
九、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經過績效評價組綜合評價:得分96分,評級為“優”。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