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2-25 16:36 信息來源:洪江市水利局
一、全市禁止開墾陡坡地指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或者二十度以上的風化花崗巖、紫色砂頁巖、紅砂巖、泥質頁巖等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
二、全市劃定禁止開墾陡坡地面積25335公頃,其中安江鎮1329.31公頃、岔頭鄉2391.82公頃、大崇鄉1193.76公頃、江市鎮306.90公頃、龍船塘瑤族鄉1062.49公頃、茅渡鄉358.62公頃、黔城鎮4200.60公頃、群峰鄉594.56公頃、沙灣鄉255.13公頃、深渡苗族鄉312.50公頃、熟坪鄉2609.29公頃、太平鄉740.11公頃、塘灣鎮1929.49公頃、鐵山鄉3507.84公頃、托口鎮576.34公頃、灣溪鄉216.06公頃、洗馬鄉887.54公頃、雪峰鎮2842.83公頃、巖垅鄉19.70公頃、沅河鎮0公頃。禁止開墾陡坡范圍可到市水利局查詢(地址:洪江市黔城鎮開元大道;電話:0745-7733382 )。
三、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禁止開墾種植農作物;種植經濟林的應當科學選擇樹種,合理確定規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已在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開墾種植農作物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耕,植樹種草。耕地短缺、退耕確有困難的,應當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五、違反本公告規定,在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開墾種植農作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特此公告。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