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2 11:36 信息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目 錄
第一部分 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管理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負責全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全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撥付使用等服務工作。
(二)承擔全市公租房后續服務保障的指導工作;負責全市公租房、直管公房后續服務保障工作。
(三)承擔全市房屋白蟻防治工作。
(四)承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洪江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人事室、財務室、法務室、業務指導室。
(二)決算單位構成。洪江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2024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洪江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本級及其二級機構洪江市公租房事務中心、洪江市白蟻防治所、洪江市住房資金事務中心。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0397.11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250.85萬元,降低17.80%,主要是因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由我單位負責,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支出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10397.1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397.11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10397.1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18萬元,占5.94%;項目支出9779.11萬元,占94.0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0397.11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250.85萬元,降低17.80%,主要是因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由我單位負責,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支出減少。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8722.0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3.89%,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722.46萬元,降低26.18%,主要是因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由我單位負責,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支出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8722.0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支出118.77萬元,占1.36%;衛生健康支出(類)支出27.74萬元,占0.32%;城鄉社區支出(類)支出401.94萬元,占4.61%;住房保障支出(類)支出8173.57萬元,占93.71%。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8722.02萬元,支出決算數為8722.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6.5萬元,支出決算為66.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02.91%,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自收自支人員養老保險計入此項,自收自支人員年初未做此項預算。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5.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大于(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未納入預算。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2.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未納入年初預算。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21萬元,支出決算為3.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14.05%,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自收自支人員失業和工傷保險計入此項,自收自支人員年初未做此項預算。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8.76萬元,支出決算為27.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16.67%,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我單位自收自支人員醫療保險計入此項,自收自支人員年初未做此項預算。
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438.78萬元,支出決算為401.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1.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自收自支事業人員社保費用和全額事業人員一起計入1-5款項,導致此項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
7、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補貼(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1.5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未納入預算。
8、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舊小區改造(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8082.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未納入預算。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12.37萬元,支出決算為69.5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62.25%,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自收自支人員住房公積金計入此項,自收自支人員年初未做此項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1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17.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3.67%,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撫恤金、生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100.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6.33%,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0.5萬元,支出決算為0.06萬元,完成預算的12%;與上年相比增加0.06萬元,增長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少。決算數大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有一個公務接待。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0.5萬元,支出決算為0.06萬元,完成預算的12%;與上年相比增加0.06萬元,增長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少。決算數大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個公務接待。2024年度共接待來訪團組1個、來賓4人次,主要是麻陽住保中心來人學習交流發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75.09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1675.0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1675.09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675.0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未納入年初預算。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00.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74.56萬元,增長283.07%。主要原因是:以往將自收自支人員運行經費計入項目支出,今年將自收自支人員運行經費一起計入公用經費,導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大幅增長。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萬元,開支培訓費0萬元。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門(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壖耙陨项I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一是績效自評開展情況。組織對2024年度本部門(單位)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涉及項目5個,共涉及資金10397.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4個8722.0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1個1675.09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10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總額的0%;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二是部門評價開展情況。組織對所屬單位2024年度“二級機構人員經費”“2024年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等7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722.0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675.09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8.77萬元;2、衛生健康支出27.74萬元;3、城鄉社區支出(包括二級機構人員經費等)401.94萬元;4、保障性住房租金補貼21.55萬元;5、老舊小區改造8082.48萬元;6、住房公積金69.55萬元;7、政府性基金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675.09萬元。
(二)績效評價結果。一是績效自評結果。2024年度本部門(單位)整體支出全年預算數587.18萬元,執行數10397.11萬元,績效自評得分90分,評價等級為“優”。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本單位各項項目資金其主要用途是確保單位的正常運轉,促進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在人員經費支出、公共支出上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項制度;在項目經費的使用上,在保證各項任務順利完成的同時,嚴格落實厲行節約的原則;三公經費的使用嚴格控制在預算申報的范圍內。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預算編制不夠完善,項目庫經費沒有納入年初預算,而年底決算又包含項目庫經費,導致年中追加多,決算數與預算數比例不協調,項目經費與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經費沒有分開,中心的公租房維修及白蟻防治為彈性支出,且該項目經費無法精確預算,導致經費嚴重欠缺。二是對個別項目資金使用方面管控不力,出現實際支出數超出了預算申報數。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通過績效評價工作的逐步推進,對預算績效工作的態度由被動變為了主動,加強深入了解,績效工作不只是財務部門的事,相關部門應當極力配合,參與進來。二是年初預算收入嚴重不足,造成單位不好開展當年的工作,應當實行零基預算,加強全局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增強各級人員預算意識,先有預算后有支出。
(三)評價結果應用情況。一、預算安排方面:對績效評價結果優良的項目,在2025年度預算中優先保障或適當增加安排;對績效評價結果較差、支出進度緩慢或實施效果不明顯的項目,按規定壓減或取消預算,將有限的財政資金優先用于重點領域和有效項目。二、支出結構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加大對核心任務和重點項目的投入力度,逐步減少或退出非急需、非剛性支出,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三、資金管理方面:強化績效運行監控,對項目實施全過程跟蹤問效,加快預算執行進度,防止資金沉淀。加強內控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四、制度建設方面:針對評價發現的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修訂完善相關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全過程績效管理機制,提升部門整體管理水平和履職效能。
通過以上措施,切實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改進管理、優化政策、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推動本部門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持續提升。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以及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是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