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2-12 10:28 信息來源:洪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當事人:洪江市優購購物中心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31281******0D
住所(住址):湖南省邵東市團山鎮長青村侖場組22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尹**
2025年8月11日,我局委托華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當事人洪江市優購購物中心經銷的玫瑰梅(李子制品)(生產者:廣東伊達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1844522200831,產品標準代號:GB14884,凈含量:130克/包)進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經抽樣檢驗,霉菌項目不符合GB1488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檢驗項目:霉菌;計量單位:CFU/g;標準指標:≤50;實測值:130;單項判定:不合格;檢驗依據:GB 4789.15-2016(第一法))。
2025年9月18日,我局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送達書》《洪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后處理通知書》(洪市)市監食處通【2025】0917-01號及《華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驗報告》(No:XBJ25431281574230079),當事人簽收后當場表示無異議,也不申請復檢。洪江市優購購物中心涉嫌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玫瑰梅(李子制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經報主管局長批準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檢驗批次的玫瑰梅(李子制品)系當事人于2025年7月15日從懷化市誠一達食品經營部進購的,進貨價4元/包,購進了5包,有供貨商的許可證明及進貨票據,但沒有該批次玫瑰梅(李子制品)的任何檢驗報告。抽檢時,抽檢單位購買了樣品玫瑰梅(李子制品),按照5元/包購買了樣品5包,付了25元。因檢驗機構以5元/包的價格購買了全部5包樣品,故當事人洪江市優購購物中心沒有另外銷售。經計算,該購物中心購進的檢驗不合格的玫瑰梅(李子制品)貨值金額合計25元,違法所得為25元。
2025年9月26日,當事人委托該購物中心管理人員尹*就洪江市優購購物中心食品抽檢和進貨時未查驗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有關問題來我局接受詢問,當事人對以上事實予以確認。
現已查明: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玫瑰梅(李子制品),貨值金額共計25元,至案發時除銷售給抽檢公司外當事人無對外銷售。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玫瑰梅(李子制品)及進貨時未查驗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的違法事實成立。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當事人提供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租賃合同復印件各1份,證實了當事人主體資格、經營范圍及經營場所。
2、當事人提供的供貨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進貨單各1份,證實了當事人的進貨渠道和進貨數量。
3、《現場筆錄》1份,《詢問筆錄》1份,現場拍攝的照片3張,證實了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玫瑰梅(李子制品)的事實。
4、經營情況說明書,證明當事人的經營情況和認罰態度。
5、委托人與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書,證明了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身份以及委托事項;
6、《洪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洪市監責改〔2025〕123號,證明了執法人員要求當事人整改的事實;
7、 整改報告,證明當事人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整改的情況;
8、華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No:XBJ25431281574230079),證明了當事人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事實;
9、《洪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送達書》(抽樣單編號:XBJ25431281574230079),《洪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后處理通知書》(洪市)市監食處通【2025】0917-01號,證明了本局在法定期限內送達了檢驗報告及相關文書;
10、華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和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復印件,證明了檢驗機構的檢驗資質。
11、抽檢委托書、抽樣單及抽樣記錄和購樣收據,證明了檢驗機構抽樣過程的合法性。
在案件調查取證中,上述證據均經查證屬實,并經當事人發表意見予以確認,未提出異議,所取得的各項證據具有合法性、真實性和與案件有直接的關聯性,符合證據的各類要件,作為定案證據。
2025年12月3日,本局對當事人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洪市監罰告〔2025〕58號),當事人在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洪市監罰告〔2025〕58號)后,在法定期限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舉行聽證,視為放棄此權利。
案件性質:本局執法人員認為,當事人洪江市優購購物中心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玫瑰梅(李子制品)和進貨時未查驗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敝幎?,屬違法行為。
自由裁量理由:當事人在案發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對違法行為有較深刻的認識,并積極進行整改(2025年11月25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店內隨機抽查了“大白兔奶糖”“江南佳美甜甜圈”等產品均有檢驗合格證明),且除檢驗機構購買5包外,沒有對外另行銷售,貨值金額僅為25元,貨值金額較小,能提供供貨商資質和進貨單,進貨來源合法。依據《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輕行政處罰:(二)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的;”及《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十一章第一節第十九點“【裁量基準】減輕情形:1.初次違法,及時改正;貨值金額不足1000元;違法行為持續時間短;需要取得許可的已取得相關許可,案涉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食品原料來源合法;沒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造成危害后果輕微能夠主動消除、減輕,且不存在食品安全風險,或者具有《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減輕處罰情形?!币幎?,當事人符合減輕處罰條件的情節,決定對當事人減輕處罰。
處罰依據:一、對當事人洪江市優購購物中心進貨時未查驗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薄ⅰ吨腥A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 )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處罰。
二、對當事人洪江市優購購物中心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玫瑰梅(李子制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及《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十一章第一節第十九點“裁量幅度減輕情形: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不少于5萬元罰款?!敝幎ǎ讣修k人建議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沒收違法所得25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綜上所述,決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處罰: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25元;
3、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共計罰沒款5025元。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履行上述處罰決定,并將罰款繳至銀行(收款單位:洪江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賬號:187******15;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洪江市支行)。逾期不繳納罰沒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洪江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懷化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
洪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決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