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01-30 15:23 信息來源:市生態環境局洪江市分局
經審議,我局擬批準《洪江市雪峰山國家森林公園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通訊地址:洪江市政務中心綜合窗口
郵 編:418116
聯系電話:0745-773700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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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洪江市雪峰山國家森林公園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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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湖南雪峰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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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湖南省懷化市洪江市雪峰山國家森林公園景區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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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泓清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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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本項目位于雪峰山國家森林公園景區內,項目建設內容主要為游客集散中心建設工程以及新建天麻基地至英雄山公路(含支線)、雪峰山森林公園(坪山塘)公路、氣象站至電視臺公路白改黑技術改造等景區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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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項目施工主要包括游客集散中心建設、道路工程。其中,游客集散中心建設工程包括新建1#游客服務中心、2#商業和游客集散中心(雪峰山場部)職工宿舍樓建筑(1#~8#)改造三部分內容;道路工程包括天麻基地至英雄山公路(含支線)、氣象站至電視臺公路、雪峰山森林公園(坪山塘)公路3條景區通景公路。項目施工以機械為主,輔以人工,不涉及工程爆破。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主要表現為環境污染、生態影響。 1.廢氣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廢氣主要來源為施工場地揚塵、道路運輸揚塵和施工機械運行產生的無組織排放廢氣。施工期做好施工管理、灑水降塵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揚塵對周邊大氣環境的影響。 2.廢水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產廢水主要是產生于場地開挖、回填、鉆孔、混凝土養護、構件與建筑材料保濕、材料的拌制等工序施工產生的泥漿廢水,以及雨水沖刷施工場地裸露表土產生的含泥沙廢水。廢水污染物主要為泥沙、懸浮物等。施工單位在施工場地內設置臨時沉淀池,通過截流溝把含泥沙雨水、泥漿水等施工場地廢水導入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施工現場灑水抑塵、混凝土拌漿及養護使用,禁止排入外環境。施工期間生產廢水不會對區域內地表水環境造成影響。施工期生活廢水依托森林公園景區現有環衛設施處理,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3.噪聲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聲主要包括交通運輸噪聲、施工機械噪聲和爆破噪聲。施工期的噪聲影響是間歇性且是暫時性的,應采取合理安排作業時間、控制車速、禁止鳴笛等措施。 4.固廢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間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廢棄土石方、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及生活垃圾。產生的建筑垃圾分類收集,可利用的回收利用或外售資源回收公司,不可利用的將其全部及時清運至當地渣土管理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處理廠處理;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作為棄渣及時清運至當地渣土管理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處理廠處理;施工期固廢合理處置后,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5.生態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項目工程施工期生態影響主要來源于占地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施工活動干擾等,通過嚴格控制占地規模,尤其是占用林地的面積;占用林地時,要先辦理相關審批,后占用,嚴禁占用高質量的景觀/生態系統;施工過程中,發現疑似特有景觀/生態系統類型要及時上報;做好水土流失的臨時防護,盡量減少雨季施工;嚴禁在自然保護區內設置取土場、棄渣場及其它臨時性用地;建筑物四周綠化應采用鄉土樹草種,嚴禁使用外來物種;減少對生態資源的過度開發和利用,防止生境破壞和破碎,項目區域的喬木植株應盡量予以保留或移植;施工后期對受影響的植被進行恢復,對基礎設施永久性占地及周邊做好環境綠化和美化。在采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施工期生態影響不大。 二、運營期 1.廢氣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項目游客集散中心接待游客產生的餐飲油煙廢氣、污水處理臭氣、車輛尾氣、道路揚塵、柴油發電機應急發電廢氣。餐飲油煙廢氣采用靜電式油煙凈化器凈化處理后,通過煙道引至建筑物屋頂達標排放,確保餐飲油煙廢氣凈化處理效率、油煙排放濃度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排放要求。靜電式油煙凈化器處理效率較高,能夠滿足排放標準要求;游客集散中心運營必須使用清潔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道路路面定期清掃,保持景區道路清潔;禁止不符合國家排放標準的機動車輛進入景區、景點;污水處理設施視場地情況采用地埋式封閉或周邊綠化隔離。項目產生的廢氣經處理后對周邊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廢水主要來源于游客集散中心接待游客產生的住宿、餐飲、洗衣等生活污水。 游客集散中心的生活污水先經隔油池和化糞池處理,再由車輛運至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在游客集散中心(雪峰山場部)配置1套一體化污水處理AO生化處理設備,并設置清水池收集處理后的尾水,同時配套建設污水處理達標尾水收集水池。因森林公園景區內地表水為Ⅱ類水體,是山間溝谷小溪,流量較小,環境容量有限,需嚴格保護。《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規定Ⅱ類水體不得新建排污口。所以,本項目不設排污口,污水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可作為綠化、道路清掃等用水進行綜合利用。 項目產生的廢水經處理后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游客集散中心接待游客旅游住宿、餐飲、商場購物等商務活動中使用的電梯、風機、水泵、洗衣機等服務設施設備產生的噪聲。游客集散中心社會生活噪聲通過選購低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處理后能夠達到《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項目噪聲對外環境影響較小。 4.固廢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項目游客集散中心員工生活垃圾、接待游客旅游產生的生活垃圾、餐廚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