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溪鄉位于湖南省洪江市東北部,距市治黔城98公里,東與溆浦縣黃茅園鎮、雪峰山林場相接,北與中方縣鐵坡鎮、活水鄉交接,西南與本市群峰鄉相鄰,全鄉總面積45平方公里,約占全市總面積的1.86%。
新中國成立以前屬灣溪鄉,1958年成立灣溪人民公社,1984年撤公社設立灣溪鄉人民政府至今,鄉政府駐堙上村。
全鄉轄8個行政村,94個村民小組,3288戶,10017人,其中非農業人口1828人,人口出生率10.7‰,自然增長率2.68‰。
本鄉屬亞熱帶濕潤氣候,但因受山地影響,氣候變化較大,常年平均氣溫15℃,年平均降雨量1750毫米,全年日照時數為1160-1200小時,全年主導風向為東北風。屬山區,鄉內地勢由東北至西南里長方形,東南高西北低,由東南向西北傾斜。山地海拔4l0一1540米之間,山地呈土母質,主要有花崗石、板頁巖等,土壤較肥沃,以酸性為主。
全鄉耕地面積l0412畝(其中水田9189畝),林地面積1658.8公頃,森林覆蓋率48%,活立木蓄積量1.4萬立方米。油茶林面積10500畝,占全鄉林地總面積的25.2%;水能資源豐富,有大小溪流4條,共有雙江口電站、樓坪電站、先鋒電站、油榨巖電站、高洞電站、花樹腳電站、財溪電站等7座電站,年發電量達280萬千瓦時;境內礦藏以花崗巖最為豐富,探明儲量達20億立方米。
黨委書記
主持黨委全面工作,履行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和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領導責任。
黨委副書記、鄉長
主持政府全盤工作,分管財稅、民政、應急與安全生產、環保、固定資產投資等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和安全生產工作。
黨委副書記
專職黨建、鄉村振興工作,分管黨群、政協、人居環境、招商引資、發改、村集體經濟、產業幫扶、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住建、危房改造、科協、關工委(老科協)等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和安全生產工作。
黨委委員、政法委員、武裝部長、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盤工作,分管政法、信訪、綜治、武裝、禁毒、維穩、處非、婦聯等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和安全生產工作。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統戰委員、人大副主席
分管組織、黨建、統戰、宗教、人事、科協等工作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鄉長
分管宣傳、網信、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國土規劃、執法、消防、公路交通等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和安全生產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管紀檢監察工作,主管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和安全生產工作。
副鄉長
分管美麗鄉村、文教衛、疫情防控、未成年人保護、市場監督、優化營商環境、黨政辦公室、機關事務、工會等工作;協助人居環境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和安全生產工作。
副鄉長
分管農林水、醫保、社保、環保執法、深化供銷社改革、就業、統計、經管、金融、勞動保障、科技等工作;協助固投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和安全生產工作。
一、內設機構
(一)黨建黨政辦公室 負責人:羅金萍
作為鄉鎮運行的核心樞紐,負責黨委、政府日常運轉、綜合協調與文稿審核,統籌基層組織建設、干部管理、宣傳思想、統戰群團、機構編制與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確保政令暢通與黨建實效。
(二)經濟發展辦公室 負責人:鄧艷鳳
負責制定并推動落實鄉鎮經濟發展規劃,統籌一、二、三產業發展、招商引資、項目建設與集體經濟管理;聚焦鄉村振興,組織實施相關規劃與政策,協調推進脫貧攻堅成果鞏固、人居環境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
(三)生態辦公室 負責人:殷南海
承擔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負責環境問題排查、信訪受理、污染治理督導與環保整改落實;協調推動企業“三廢”治理、秸稈禁燒、固體廢物處理等工作,指導村(社區)開展環境保護活動。
(四)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人:蒲宏波
統籌社會治理、信訪維穩、平安創建、網格化管理與國家安全事務;負責應急體系建設、預案演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并協助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動植物防疫等相關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二、事業機構
(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人:蒲加斌
為農業農村發展提供技術支撐與服務,涵蓋農業技術推廣、畜牧水產指導、水利建設、林業資源保護、防汛抗旱、動植物疫病防控及檢疫事務等。
(二)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人:向其軍
整合公共服務與審批職能,負責人力資源、醫療保障、民政救助、文化衛生、政務服務、“放管服”改革、便民大廳管理及村級便民點指導;同時承擔自然資源保護、村鎮規劃、耕地保護與公共設施維護等職責。
(三)退役軍人服務站 負責人:楊 佑
面向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提供接待咨詢、權益維護、就業幫扶、技能培訓、困難援助等服務,協助組織關系轉接與思想政治教育。
(四)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人:周華東
實行跨領域綜合執法,集中行使衛生健康、文化旅游、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方面的行政處罰及相關行政強制職能,并統籌協調轄區內派駐執法力量。
三、其他機構設置
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武裝部及群團組織依政策設立。
財政所獨立管理,負責財政收支、預算管理、村級財務監督、惠農補貼發放及鄉鎮資產債務管理。
自然資源所已整合至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市直派駐機構納入鄉鎮統一協調考核,黨組織關系屬地管理。
辦公地址:洪江市灣溪鄉堙上村
辦公電話:0745-7570016
辦公時間: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